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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仲裁和诉讼

发布时间:2020-04-21  作者:  来源: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在我国,诉讼大致分为三种形式:(1)刑事诉讼;(2)民事诉讼;(3)行政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消费维权

  提起讼诉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以上条件的起诉,人民法院才会予以受理。可以选择或者委托仲裁组织指定仲裁员;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仲裁的原则和制度

  仲裁实行自愿、独立、公正、一裁终局的原则和制度。

  仲裁协议的定义

  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的经济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约定。其表现形式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后前或者发生后达成请求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独立存在的,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应具备的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当事人提请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

  (1)有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管理范围。

  仲裁案件受理费的承担

  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应当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仲裁庭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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