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法律援助中心 对未成年人汪某抚养费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发布时间:2021-04-08 作者:佚名 来源: 司法部政府网
【基本案情】
未成年人汪某是汪某东与李某婚生子女。2014年,汪某东与李某协议离婚,约定汪某跟随汪某东生活,李某每月承担汪某的生活费1000元,学费、医药费由汪某东和李某平摊。2017年10月1日,汪某东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汪某东在监狱服刑期间,汪某跟随其祖父母生活。2020年2月10日,汪某的祖父去世,其跟随祖母生活。2020年5月,汪某的祖母携汪某来到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称其年迈体弱,又是低保家庭,无力承担汪某的抚养费用,可汪某的生母李某与汪某东离婚后,仅支付了三个月的抚养费。
开化县法律援助中心认为汪某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受理了其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浙江光彩律师事务所律师康海锋承办此案。法律援助承办律师及时向汪某及其祖母了解情况,前往监狱会见了汪某东,并致电李某。因李某不愿意直接抚养汪某,汪某东及汪某本人也不愿意变更抚养关系,因此承办律师帮助汪某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向李某主张抚养费,并申请了先予执行申请书。
法院支持了汪某的先予执行申请和诉请。判决生效后,汪某拿到了李某拖欠8年未支付的抚养费5.67万元,并约定此后李某向汪某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1000元。拿到这笔钱,汪某重燃起对未来生活的希望。
【案件点评】
本案中,法律援助承办律师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充分尊重未成年人及其双方监护人的意见,通过及时、高效的诉讼,有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的价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