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兴隆台区法院:办好物业“关键小事”
发布时间:2024-07-12 作者:佚名 来源: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全面了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丹丹带队调研走访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与盘锦市人大代表、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高瑜,物业公司代表开展座谈,主动听取物业矛盾纠纷治理建议,共谋能动履职对策。
李丹丹询问了物业公司代表关于物业服务、物业费收取等相关情况,通过对涉诉物业案件分析,建议物业公司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及时回应业主合理诉求,分类筛选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原因,逐项制定化解措施,对物业纠纷采取多元化解措施,用心用情用法做好工作。“兴隆台区法院将继续探索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精准施策促业主与物业良性互动。”李丹丹说。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145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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