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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争执受伤 判处有期徒刑

发布时间:2020-05-12  作者:  来源:

【案情介绍】

  2015年6月28日,被告人叶某与邻居王某因建房发生矛盾引起争执,双方情绪激烈,随后二人扭打在一起,在厮打过程中,被告人叶某将王某拽倒在地,造成王某胸部右侧三根肋骨骨折。经鉴定,王某的伤属轻伤二级。2016年5月8日,被告人叶某的家人赔偿被害人王某医疗等费用共计25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案件处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叶某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其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经审理,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小编评析】

  本案中,被告人叶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由于案件系邻里纠纷引发,被害人在双方互殴时受伤,对引发本案亦存在一定过错,应适当减轻叶某的刑事责任。另外,被告人叶某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可依法适用缓刑。因此,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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