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龙亭区“林长+法院院长” 生态修复基地暨生态司法宣传教育基地揭牌成立
发布时间:2024-12-27 作者:佚名 来源: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12月23日上午,开封市龙亭区林长办与龙亭区人民法院在龙亭区法治文化广场共同举行了“林长+法院院长”生态修复基地暨生态司法宣传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强,民二庭庭长李翠莲,龙亭区副总林长、政府副区长孙文超,林长办主任、农业农村局局长高小勇,龙亭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宗振宇,党组成员、副院长彭超峰,共同为基地揭牌,龙亭区法院行政庭庭长王春英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基地的设立是“林长+法院院长”机制推行的生动实践,是落实府院联动机制的具体行动,更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创新举措,将对推动生态协同治理和一体化保护,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龙亭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宗振宇表示,“林长+法院院长”生态修复基地暨生态司法宣传教育基地成立标志着龙亭区法院在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实践方面迈出了坚实而重要的一步。龙亭区法院将持续优化环资审判理念,强化府院联动,充分发挥基地作用,扩大环境资源司法影响力,努力为龙亭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揭牌仪式结束后,参加活动人员共同参观了生态修复基地和生态司法宣传教育基地。
原文链接:https://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9525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新乡法院一案例入库联合国贸法会法规判例法系统!
>>下一篇:洛阳中院:“政协+法院”,让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