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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凤城法院: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4-12-27  作者:佚名  来源: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凤城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几年前,张某与李某分手后,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李某返还彩礼,凤城法院判决李某向张某返还彩礼40000元。此后,被执行人李某一直未履行义务。不久前,张某告诉法院李某可能在沈阳居住,承办人立即驱车前往寻找,但未找到李某。线索中断后承办法官没有放弃查找李某,终于通过李某的朋友找到了李某。起初李某不承认当年没有将执行款给付张某,经承办人耐心地明理释法。李某改变了态度,认可按照判决上的标的进行还款,但是表示自己生活也不容易,希望张某能少要一点。承办人又做双方工作,张某表示只退还彩礼本金就可以了。在承办人的劝导下,冷静下来的双方当事人终于互相理解了多年来的不容易,最终双方化解了陈年积怨达成和解,李某在两年内还清彩礼本金。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2970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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