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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召开“心中有‘纪’行有所‘戒’” 全市社区矫正系统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培训会 暨警示教育专题会

发布时间:2024-12-26  作者:佚名  来源: 辽宁省司法厅

  

    近日,沈阳市司法局举办全市社矫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培训会暨警示教育专题会,在全系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再学习、再部署、再提高。

    会议特邀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专任教师刘凤霞教授授课,刘教授从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和切实抓好《条例》严格贯彻执行三个方面,系统解读了《条例》,进一步深化了参会人员对党纪学习教育的认识。

    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向全市社矫系统党员干部敲响廉洁自律警钟,教育参会人员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廉洁纪律,切实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堤坝,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会议强调,全市社区矫正系统每名党员干部要总结运用党纪学习教育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纪律建设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保障作用,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与社区矫正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会议要求,要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把经常性纪律教育摆在日常工作重要位置,切实把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理论学习勤而不辍、严于律己时刻不松、为民服务恪尽职守推动更好干事创业、担当作为,自觉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沈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全体人员、各地区社矫机构负责人及全市司法所负责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sft.ln.gov.cn/sft/ywgz/sqjz/2024121216021067162/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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